電腦要求
請注意:這技術目前只適用於新款高規格的PC 及Mac 電腦,並不適用於iPad、Netbooks 或手提電話。
PC:建議運行「試戴FOREVERMARK鑽飾」軟件應用程式的個人電腦最低規格為:
- Windows XP、Windows 7、Windows Vista
- Intel Core Duo或同等級處理器,至少為Intel Pentium 4/Amd Athlon
- Nvidia Geforce 6或以上
- 2 GB記憶體
- 標準網絡攝影機
Mac:建議運行「試戴FOREVERMARK鑽飾」軟件應用程式的Mac個人電腦最低規格為:
- 採用Intel的Mac個人電腦,運行OSX10.5 Leopard或更高版本
- 1 GB記憶體
- 請注意:這技術目前不適用於 iPad、 Mac-Book Air、Netbooks或手提電話
顯示卡:應用程式以圖像支援,故需要裝置獨立顯示卡來運作。
· 建議顯示卡: Nvidia Geforce 8同等級 或以上。
· 最低要求: Nvidia Geforce 6、 Radeon HD 2400同等級或以上。
網絡攝影機:你可能需要調校網絡攝影機的設定,以取得最佳的效果。請執行下列步驟以運行「試戴FOREVERMARK鑽飾」軟件應用程式:
· 點擊工具,然後選取攝影機設定,以打開網絡攝影機設定。
· 關閉自動曝光及白平衡設定。
· 選取高解像度及畫面播放速率,通常憑經驗定出理想效果。
如有任何進一步查詢,請直接聯絡我們。
香港contactushk@forevermark.com
最終用戶軟件特許
- 引言
- 本特許協議(「特許」)是閣下(「特許持有人」或「閣下」)與Holition Limited (「特許發出人」或「我們」)之間的協議。在下載任何軟件或適用的文件編製之前,請小心閱讀本條款及細則,因其載有有關閣下的權利與義務的重要資料。本特許規限閣下使用由Holition向閣下供應的軟件(「該軟件」)及相關的文件編製。特別而言,我們懇請閣下注意第5條(責任限制)。
- 閣下下載、安裝或以其他方式使用該軟件,即表示閣下同意在法律上受本特許協議所約束本協議可不時予以修改並在我們的網站上刊載。
- 如果閣下不欲受本特許所約束,則閣下不可下載或使用該軟件。
- 特許的授予及範圍
- 考慮到閣下同意受本特許所約束,特許發出人現授予閣下非獨家及不可轉讓的特許,以按照本特許的條款使用該軟件。
- 閣下可:
- 在一個中央處理器上下載、安裝及使用該軟件僅作閣下的私人用途;
- 將該軟件由一部電腦轉移至另一部電腦,惟在同一時間只可在一部電腦上使用該軟件;
- 將該軟件複製成最多一份複製本僅作備份用途,惟此乃對在第 3.1條下所獲准的活動屬必需的;
- 使用任何文件編製以支援在第2.1條下所獲准的使用。
- 特許持有人的承諾
- 除在本特許內所明確列出或根據任何本地法律獲准之外,閣下承諾:
- 不複製該軟件或文件編製,除非該複製是正常使用該軟件所附帶的,或為備份或操作保安目的屬必需的;
- 不出租、租賃、再授特許、借出、轉換、合併、改編、更改或修改該軟件或文件編製;
- 不對該軟件的全部或任何部份作出更改或修改,亦不准許該軟件或其任何部份與任何其他程式綜合,或被納入任何其他程式內;
- 不得基於該軟件的全部或任何部份進行反匯編、反向編譯或反向工程或創作衍生作品,亦不得試圖作出任何該等事宜,但如(根據《1988年版權、設計及專利法》(Copyright, Designs and Patents Act 1988)第296A條)因該等行動對達致該軟件與另一軟件程式的互用性屬必要的而不能被禁止的情況下則除外,惟閣下在進行該等活動的期間內所取得的資料:
- 須僅用作達致該軟件與另一軟件程式的互用性;及
- 不得未經特許發出人的事先書面同意而向任何第三方作不必要的披露或傳達;及
- 不得用以製作與該軟件大體上類似的任何軟件;
- 將特許發出人的版權通知包括在閣下於任何媒體上以該軟件複製的所有完整及局部複製本之上;
- 未經特許發出人的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人士以任何形式供應或以其他方式提供該軟件的全部或部份(包括但不限於程式列表、對象及來源程式列表、對象代碼及來源代碼)。
- 知識產權權利
- 閣下確認知悉,在世界任何地方,該軟件及文件編製的所有知識產權權利均屬於特許發出人,該軟件的權利乃以特許形式發給(而非售予)閣下,以及除按照本特許的條款使用該軟件或文件編製的權利外,閣下對該軟件或文件編製並無權利。
- 閣下確認知悉,閣下無權以來源代碼形式或以解鎖編碼或附加註釋的方式存取該軟件。
- 免責聲明
- 該軟件是「照原樣」連同一切錯漏提供的,以及閣下確認知悉,該軟件未必完全沒有故障或錯誤,並同意存在錯誤不應構成違反本特許。
- 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下,特許發出人特此聲明對所有不論是明示或暗示的保證概不負責,該等保證包括但不限於表示該軟件完全沒有欠妥之處、可商售、適用於特定用途及不侵權。閣下須承擔有關選擇該軟件作閣下個人的用途及有關該軟件的質素及表現的全部風險。即使不履行任何補救的必要目的,此限制將仍適用。某些司法管轄區不容許免除或限制暗示保證,故本免責聲明未必適用於閣下。
- 閣下確認知悉,該軟件並未被發展至符合閣下的個人要求,以及閣下因此有責任確保,在文件編製中所述該軟件的設施及功能均符合閣下的要求。
- 特許發出人的責任
- 本特許的任何規定不應限制或免除任何一方對於因疏忽、詐騙、欺詐行為、失實陳述或個人的故意毀約性違反本協議而引致的死亡或人身傷害須承擔的責任。
- 依據第6.1條,特許發出人對於因本協議引致或在與本協議相關下閣下蒙受的損失而須承擔的責任(包括對於因其僱員、代理及次承辦商的作為或不作為而須承擔的任何責任),不論是否合約、侵權(包括疏忽)、失實陳述或其他原因所引致的,應不包括(即使該等損失是因特許發出人個人的故意毀約性違反本協議而引致的):
- 收益損失;
- 業務利潤或合約損失;
- 業務中斷;
- 金錢或預期儲蓄使用上的損失;
- 資料損失;
- 機會、商譽或聲譽損失;
- 數據方面的損失、損害或破壞;或
- 任何種類的任何間接或相應而生的損失或損害,不論如何產生,亦不論是否因侵權(包括疏忽)、違約或其他原因而引致的;
惟本第6.2條不得妨礙就屬第6條內條款所列的閣下在有形財產方面的損失或損害提出的申索或就不因本第6.2條 (a) 至 (h) (首尾兩項包括在內)的任何類別而被排除的直接財務損失提出的任何其他申索。
- 依據第6.1條及第6.2條,特許發出人在本特許或任何擔保合約下或與本特許或任何擔保合約相關而須承擔的最高總責任額(不論是否因合約、侵權(包括疏忽)或其他原因),應限於相等於10英鎊或閣下所支付的特許費(以較少者為準)的款額。
- 依據第6.1條、第6.2條及第6.3條,特許發出人因侵犯第三方知識產權權利而須承擔的責任,應限於違反在英國存續的權利。
- 本特許列出特許發出人就供應該軟件及文件編製而須承擔的全部義務及責任。特別而言,除在本特許內所明確述明者外,概無對特許發出人具約束力的明示或暗示條件、保證、陳述或其他條款。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下,特此免除可能在其他方面不論根據法規、普通法或其他法律而被隱含或納入本特許或任何擔保合約內的有關供應該軟件及文件編製的任何條件、保證、陳述或其他條款。
- 終止
- 如果閣下嚴重或持續違反本特許,而閣下未能在要求閣下作出補救的書面通知送達後的14天內作出補救(如可作出補救的話),則特許發出人可書面通知閣下立即終止本特許。
- 在基於任何理由而終止本特許時:
- 在本特許下已授予閣下的所有權利應告終止;
- 閣下必須停止藉本特許獲授權進行的所有活動;及
- 閣下必須立即將該軟件從閣下所管有的所有電腦設備刪除或清除,並且立即將當時閣下所管有、保管或控制的該軟件的所有複製本銷毀或(或按特許發出人的選擇)交回特許發出人,而如屬銷毀的情況,閣下必須向特許發出人證明閣下已如此行事。
- 權利與義務的轉讓
- 本特許對閣下及閣下相關的繼承人或受讓人具約束力。
- 未經特許發出人的明確事先同意,閣下不可轉讓、讓與、押記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本特許,或閣下在本特許下所產生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 在本特許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我們可轉讓、讓與、押記、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本特許,或我們在本特許下所產生的任何權利與義務。
- 放棄
- 在本特許有效期內的任何時間,如果我們沒有堅持嚴格履行閣下在本特許下的任何義務,或如果我們沒有行使我們在本特許下所享有的任何權利或補救,這並不構成放棄該等權利或補救,以及不應使閣下獲免除遵守該等義務。
- 我們放棄追究任何失責行為,不應構成放棄追究任何其後的失責行為。
- 若我們放棄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應在我們以書面明確註明放棄該條文並將此傳達閣下後方會生效。
- 可分割性
- 如果本特許的任何條款在任何程度上被任何主管機關判定為無效、不合法或無法執行,則該等條款、條件或條文將在該程度上予以修改或從其餘的條款、條件及條文分割,而其餘的條款、條件及條文將在法律允許的最大限度下繼續有效。
- 完整協議
- 本特許及在本特許內所明確提述的任何文件構成我們雙方之間的全部協議,並取代我們雙方之間就發出該軟件及文件編製的特許所達成的任何先前的安排、共識或協議。
- 閣下確認知悉,在訂立本特許時,閣下並非依賴由任何人士(不論是否本特許的一方)所作出的任何聲明、陳述、擔保或保證(陳述),但在本特許或該等文件內所明確列明者除外。
- 閣下同意,因某項陳述所產生或與某項陳述相關而使閣下可享有的權利及補救方法應僅限於在本特許內規定的違約行為。
- 本條款的規定不應限制或免除因任何欺詐行為而須負上的責任。
- 法律及司法管轄權
本特許、其主題事宜或其構成(包括非合約性爭議或申索)應受英國法律管限並按照英國法律解釋,以及接受英國法院的非專屬司法管轄權管轄。